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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让孩子做同学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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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匆匆而过,看到的都是它在舞台上精心彩排后的表演,幕后的杂乱肮脏的一面,只有生活在那里的人才接触得到。

尤其是洛杉矶downtown附近区域(downtown中心比较热闹,还算好),以贫民窟为主,傍晚出来恐怖程度更甚于芝加哥南部。

夜宿旧金山市区内的朋友晚上最好别出门。自己注意点也没事。如果是一天玩完就赶路南下的可以选择住在硅谷。

陈景云自然不是一个搅场的人,人家在台上说着岁月静好,你在跟前拆台治安混乱?

陈景云并不需要表现什么,知道的都懂。和胡帅见面的机会有很多,陈景云并没有去打扰他和别的同学详细沟通。

孟淑岚过来打招呼:“老同学,好久不见啊!”

“好久不见!”

孟淑岚小麦色皮肤,身材高挑。不只是长的漂亮,身材更是哇塞,前凸后翘。

要说长相,陈景云也不想仔细介绍了。她上学的时候就像“小黑妮”,就那个不开口埃及艳后,一开口老表溜馍的网红。

现在看起来肤色和气色都好的不得了,上初中的时候,肤色哪有这般动人?长的那叫一个黑,不过还好,人家黑是黑了些,但是长的漂亮。

长的漂亮也就罢了,人家学习还好。初中分班以后,陈景云他们班除了全年级第一名郭建辉考上了重点高中,就是这个孟淑岚考上了重点高中。

陈景云的同桌段舒窈回老家复读一年,考上晋州一中市重点,后上了个二本,考上研究生以后,才和这些人站在同一起跑点。

段舒窈小学六二班的,没来参加。

“我听承宇说,你有空也回京城住?房子买的哪里的啊?”孟淑岚明显就是没话找话。

她不喜欢赵得志和郝晋的纠缠,这次来的同学分班以后只有陈景云和她是小学六一班的。

郝晋初中就和李伟一样,都是混混,但是家庭条件好。赵得志呢?一屌丝。

孟淑岚不喜欢耀武扬威的郝晋,同样也不喜欢小人得志的赵得志。两个人都曾经追求过她,他早就为人妻,为人母,搭理他们做什么?

陈景云不一样,陈景云喜欢的是肤白貌美大长腿。他不喜欢黑人,陈景云就是个黑人。

想想初中时候自己暗恋的那个小女生,陈景云心中就一阵唏嘘。

那时候陈景云实在特么长的难看,长的又黑又小。女孩子豆蔻年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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